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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号 5、建设规模: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 6、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270万元,在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号,租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2693.68m2。企业拟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购置割管机、水涨机、拉伸机等国产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1100万元,利税11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在通过项目投资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784-33-03-139144。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环境空气 抛光粉尘经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抛光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 项目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分别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华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2368-2002)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 3、声环境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另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永康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号 联系电话:13750922299 2、环评单位: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明州西路98号12幢3楼 联系电话:188688818621
公示发布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4月12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号 5、建设规模: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 6、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270万元,在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号,租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2693.68m2。企业拟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购置割管机、水涨机、拉伸机等国产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1100万元,利税11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在通过项目投资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784-33-03-139144。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环境空气 抛光粉尘经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抛光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 项目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分别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华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2368-2002)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 3、声环境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另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永康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号 联系电话:13750922299 2、环评单位: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明州西路98号12幢3楼 联系电话:188688818621
公示发布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