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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2-04-1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

5、建设规模: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

6、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270万元,在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租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2693.68m2。企业拟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购置割管机、水涨机、拉伸机等国产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1100万元,利税11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6月在通过项目投资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784-33-03-139144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m

X

Y

大气

环境

整雅村

222985.39

3207604.74

居民区

200

2

西南

305

大坟山村

222967.12

3207645.25

居民区

100

2

西南

171

胡库居住商业混合区

222935.72

3207602.16

居民-商业

10

2

西

20

青后叶村

223458.109

3207167.73

居民区

100

2

217

声环境

胡库居住商业混合区

222935.72

3207602.16

居民-商业

10

2

西

20

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已建成的生产厂房内实施,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注:XY取值为UTM坐标;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厂址最近点位位置。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环境空气

抛光粉尘经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抛光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

项目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分别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华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2368-2002)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

3、声环境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另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永康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2412日至2022425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

 联系电话:13750922299

2、环评单位: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明州西路98123

联系电话:188688818621

  1. 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联系电话:0579-89289019

    地址:永康市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示发布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41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

5、建设规模: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

6、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270万元,在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租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2693.68m2。企业拟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购置割管机、水涨机、拉伸机等国产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1100万元,利税11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6月在通过项目投资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784-33-03-139144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m

X

Y

大气

环境

整雅村

222985.39

3207604.74

居民区

200

2

西南

305

大坟山村

222967.12

3207645.25

居民区

100

2

西南

171

胡库居住商业混合区

222935.72

3207602.16

居民-商业

10

2

西

20

青后叶村

223458.109

3207167.73

居民区

100

2

217

声环境

胡库居住商业混合区

222935.72

3207602.16

居民-商业

10

2

西

20

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已建成的生产厂房内实施,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注:XY取值为UTM坐标;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厂址最近点位位置。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环境空气

抛光粉尘经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抛光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

项目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分别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华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2368-2002)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

3、声环境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另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永康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2412日至2022425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胡库)社林路16

 联系电话:13750922299

2、环评单位:浙江普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明州西路98123

联系电话:188688818621

  1. 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联系电话:0579-89289019

    地址:永康市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示发布单位:永康市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