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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紫金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永康市紫金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永康市紫金工贸有限公司; 3、行业类别:C3389 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泉湖村302号; 6、总投资及生产规模:永康市紫金工贸有限公司投资506万元,利用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泉湖村302号的自有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办公场所,共3735.541m2,主要分为机加工(涉及水涨,分杯,焊接,整形等工艺)车间;喷漆、烘干车间及抛光车间,项目以外购的不锈钢为原材料,主要采用割管、水涨、喷漆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割管机、水涨机、喷漆流水线等国产设备,预计年产1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500米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详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永康江。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可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浓度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敏感点污染物浓度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对区域大气环境的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类别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可行的处置出路,不会对环境中排放。只要企业做好固废的收集与管理,落实固废治理措施,能做到固废的零排放,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1、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永康江。 2、废气:焊接烟尘,设置1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处理器处理后排放。抛光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自带喷漆柜水帘除漆雾后收集,与经收集的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烘干)经水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二级滤芯除尘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G8固化废气、G9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固化)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防止非正常噪声;对场地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安放时远离厂界;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 4、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轮、废砂带、废棉轮、水喷淋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资源化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原料桶、污泥、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理。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只要企业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做好“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废气、废水及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处置。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 六、征求意见内容1、对象 受本项目建设影响区域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3、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文本。若仍有疑问,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4、反馈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康市紫金工贸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泉湖村302号 徐康华:13588610699 2、环评单位:浙江碧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江干区同协路时间国际2-1117 0571-88006423 3、环评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0579-87101645
永康市紫金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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